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萍乡市少儿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

发布时间:2023-01-20 17:06:04

内容来源:互联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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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

参保业务承办部门少儿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,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少儿医疗保险科负责。参保条件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(以下简称少儿)。办理材料1、少儿的《本市少儿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(非在园在校)》;2、少儿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

参保业务承办部门

少儿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,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少儿医疗保险科负责。

参保条件

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(以下简称少儿)。

办理材料

1、少儿的《本市少儿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(非在园在校)》;

2、少儿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3、少儿与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少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
4、本市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点的数码照回执原件及复印件,并在回执上注明姓名与身份证号;

5、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;

6、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监护人为港澳台外籍人员的,则需提供有效证件(永久性证件)的原件及复印件;监护人为现役的,则需提供有效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。

办理流程

向社区、街道或社保机构提交参保材料。

社保机构审核,符合参保条件的,从监护人银行账户中扣取医疗保险费,若是少儿首次办理医保,首次办理金融社保卡免费。

温馨提示:

1、新生儿入户1个月内申报参保的,缴费从出生月开始计算至8月。

2、其他非在园在校少儿,缴费从申报当月开始计算至8月。